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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特”在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4 15:50:20    浏览次数:164    评论:0
    导读

    为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业部办公厅近日

    为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统筹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印发,为各地农业部门和社会主体推动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找到了着力点和落脚点。
    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总的来说“特”在农业产业,“新”在互联网元素。其内涵就是利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的各个方面相融合,以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运动养生等特色产业为发展载体,是将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等功能融为一体的创业创新平台。可以说,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海南互联网农业小镇建设的探索,这个文件进一步厘清了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的总体思路、融资模式、重点任务和机制路径。通过认真研读这个文件,笔者认为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特”在市场主体的作用。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的主体是市场。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主体成为小镇开发建设的重要力量,《指导意见》鼓励各级农业部门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和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资金的方式开展小镇建设;让市场化运营成为小镇经营管理的主要形式,使企业真正成为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二是“特”在审慎监管的原则。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引导、规划和监管的主体是政府。近年来,各类特色小城镇建设方兴未艾,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将特色小镇作为“拿地拿钱”的招牌和盲目跟风现象。因此,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既要大力鼓励市场主体发挥资金、人才、建设、运营等优势积极投身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又要加强市场主体资质审查,做好过程监管,做到事前要求明确、事中严格监管、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将社会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严格保护农民利益。
    三是“特”在农业产业的发展。特色产业是特色小镇的生命力所在。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必须要与农业产业发展相融合,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乡镇、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等相结合,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农业特色产业为基础,坚持产业先行,以产带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同时,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要打好农业品牌这手牌,利用品牌建设来助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聚焦优势品种,重点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产品品质优良、质量安全体系较为健全、生产方式绿色生态、市场竞争力强、适合网络营销的农业品牌,推动产业发展,支撑小镇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特”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信息技术是驱动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的新引擎。我们正在经历信息社会,农业特色小镇建设要牢牢抓住信息化这个牛鼻子,以智慧乡村建设为切入点,因地制宜地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激活和释放农村数字红利。让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相融合,与文化、旅游和康养等产业相结合,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字化、服务在线化水平,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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